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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202K049470454/2025-000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阿政办发〔2025〕1号
成文日期 2025-05-12 15:12:22 公文时效 有效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尔山市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奖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1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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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尔山市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奖补方案》的通知

  阿政办〔20251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阿尔山市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奖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阿尔山市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奖补方案

  2025512

  附件

  阿尔山市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奖补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5年内蒙古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帮扶发〔2025〕160号)兴安盟农牧局印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兴安盟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农牧发〔2025〕92号)要求,为进一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充分利用农牧民房前屋后的闲置资源,实现小庭院创造大收益的目标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鼓励引导农牧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阿尔山实际,聚焦阿尔山市林区特色,助力全域旅游。坚持以脱贫户(监测户)为主体,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的原则,引导支持脱贫户(监测户)探索发展特色种、特色休闲旅游等多种类型庭院经济,2025年,在四镇范围内扶持脱贫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同时为发挥庭院经济示范作用,争取打造示范镇、示范村各一个。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质高效、依法依规原则。把促进脱贫户(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作为根本原则,所有庭院经济项目实现脱贫户(监测户)获得生产经营性收入,才能给予支持。严格遵守土地、环保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坚决防止出现乱占耕地、违规搭建、质量安全等问题,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庭院经济项目不予支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乡土特色,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子,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商则商、宜加则加,适合发展什么产业就发展什么产业,不断把“特”的优势做足。

  坚持稳扎稳打,有序推进原则。按照“先保重点人群、有序扩大范围”的发展思路,结合本市资源禀赋、资金额度等,科学论证项目发展模式和目标,合理确定项目覆盖群体和范围,2025年庭院经济项目覆盖脱贫户和监测户。

  坚持政府引导、脱贫户(监测户)主体原则。充分尊重脱贫户(监测户)意愿,由脱贫户(监测户)结合庭院经济奖补目录自主选择庭院经济发展类型,镇、村可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服务、消费帮扶等措施鼓励引导脱贫户(监测户)统一项目类型,着力形成适度规模的庭院经济。

  坚持一次性建设、多年受益原则。针对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户(监测户),原则上实施一次性补助政策。对于往年已享受过庭院经济补贴政策且2025年有新增投入的脱贫户(监测户),其新增投入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三、扶持重点

  各镇要根据村资源禀赋,结合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布局、脱贫户(监测户)自身发展能力及发展意愿,选好适合的产业种类,形成发展规模,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重点扶持的庭院经济项目如下:

  种植支持利用脱贫户(监测户)庭院建设种植所需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受补贴设施要做到一次建设多年受益。

  脱贫户(监测户)庭院种植中药材、食用菌和贡菜、螺丝椒等订单项目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二)养殖支持购置畜禽、饲草料和所需建设的相关基础设施成本。(鸡、鸭、鹅等家禽类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旅游类。支持有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开设农家乐、林家乐、民宿、家庭宾馆

  (四)商业类。支持新开设超市等各类商业建设,对于开设相关商业所必须配备的设施进行补贴。其中对于开展网络销售和快递业务的也给予政策支持,帮助周边销售农特产品、购买生产生活用品,减少购销中间环节,提高农牧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

  (五)手工类。支持利脱贫户(监测户)庭院、闲置房屋,发展加工柳编、手工艺品等

  (六)作坊支持通过建立小作坊开展农产品(面粉、食用油等)、食品(面食、豆腐、粉条、调味品等)、民族食品(奶制品、牛肉干)加工

  (七)其他项目。未纳入以上范围的,不违反有关政策且有利于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的其他庭院经济项目,享受同等扶持政策,由各镇作为特殊事例向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报备审核同意后予以奖补。

  以上支持庭院经济项目,脱贫户(监测户)应先向村、社区进行报备,未报备者不予支持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

  五、奖补标准

  按照庭院经济项目奖补目录附件1标准,对积极实施庭院经济建设项目的脱贫户(监测户),按照“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奖补发放以户为单位。脱贫户、监测户发展旅游业最高标准30000元/户,发展其他种类的最高奖补标准10000元/户,对于发展多项庭院经济的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0元/户。

  六、实施程序

  全市发展庭院经济工作要市级统筹、镇抓落实,村为实施主体,每个镇要以镇为单位依据市庭院经济奖补方案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程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脱贫户(监测户)申请。根据市、镇庭院经济实施方案奖补目录规定,广泛宣传高质量庭院经济相关政策,脱贫户(监测户)自行填写村实施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明细》(附件4并将表统一交至村集体。

  村级申报。村级将脱贫户(监测户)发展意愿汇总后,形成村实施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计划表》(附件3,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村实施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计划表》(附件3,连同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一并报送镇审核备案。

  )镇级审核。镇级将各村上报的村实施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计划表》(附件3汇总后,形成镇发展庭院经济计划表》(附件5),经镇党委会议审核同意后,在镇级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备案

  (四)村、镇组织实施。镇按照镇发展庭院经济计划表》(附件5,指导村组织脱贫户(监测户)自行实施,对于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可在产权不变基础上,通过代种代管等方式组织其他农户进行建设,其补助资金归户主所有,后期经营收益由户主和建设者自行商榷。对空白户和闲置的庭院由村集体统一进行流转,在产权不变的基础上,通过代种代管方式组织有劳动能力户进行建设其补助资金归村集体所有,后期经营收益由村集体和建设者自行商榷。制定方案及实施过程中农水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体育局等行业部门发挥专业特长,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项目实施完成后,村要对各户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项目进行初验,验收时间为每年9月30日可分批次验收,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镇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逐户进行复验,并将复验结果在所在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验收报告和镇庭院经济项目补助明细表,报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备案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账户发放到脱贫监测户银行卡

  (五)市级审核。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体育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镇验收合格的庭院经济发展户按照30%进行抽验

  七、保障措施

  在庭院经济实施的整个周期,镇级要开展最少一次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由镇组织工作人员和驻村工作队联合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台账,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对该项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检。

  特殊说明

  以上进行奖补的范围均需要是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发展和投入的。

  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财政供养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不享受该政策。

  (三)违法建筑物及其庭院内实施的庭院经济项目不享受该政策。

  此文件最终解释权由农村牧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附件:1.阿尔山市发展庭院经济奖补目录

  2.中药材种植成本概算

  3.村实施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计划表

  4.村实施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明细

  5.镇发展庭院经济计划表

  件1

  阿尔山市发展庭院经济奖补目录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验收标准

脱贫户监测户

种植业

购苗、栽植、管护等,种植所需建设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实际投入脱贫户(监测户)达到3000元

新建设或新投入改建等必要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投入记录,有建设前中后期的时间轴影像资料

药材、林下产品等必须有明确的投入情况,新购买的种苗等须有合同和发票作为佐证

1.温室每平方米补贴200元,最高补贴金额10000元

2.冷棚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最高补贴金额10000元

3.药材按照投入总数60%进行补贴(各项药材成本价计算标准附后),但需保证存活率在70%以上

4.木耳等林下产品每棒补贴2.4元,种植100棒以上开始发放补贴,最高补贴金额10000元,

养殖业

购置动物的成本,养殖投入的饲料和所需建设的相关基础设施

一般养殖和特色养殖3头以上(除家禽类),新购买的畜禽需要正式的合同和对应发票为佐证,新建设或新扩建的相关基础设施须有建设前中后期影像资料,且影像资料必须有日期来佐证

养殖按照投资额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10000元,

旅游业

开设农家乐、民宿等所必要投入

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和必要的经营所需证件,有明确的新投入证明,建设前、中、后期影像资料,且有明确时间

按照实际投入成本进行补贴,放标准为投入成本的4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30000元

商业

开设饭店超市等相关商业所必须配备的设施进行投入

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和必要的经营所需证件,有明确的上货记录、销售记录,且显著增收

对基础设施按照实际投入成本进行补贴,放标准为投入成本的4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10000元

手工业

制作、经营成本等

年销售额达到5000元以上

按照实际收入进行补贴,销售额须达到5000元以上,补贴销售金额的50%,最高补贴金额10000元

其他项目

未纳入以上范围的,不违反有关政策且有利于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的其他庭院经济项目

根据各镇反馈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根据各镇反馈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0000元

  附件2

  中药材种植成本概算

序号

中药名称

每亩成本(从种植到销售)

1

赤芍

1000元

2

防风

850元

3

返魂草

10000元

4

金莲花

200元

5

黄芪

700元

6

黄芩

1950元

7

苍术

2750元

  附件3

  村实施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计划表

户主姓名

农户属性

庭院经济类型

计划实施数量

备注

脱贫户

监测户

单位

数量

  附件4

  村实施庭院经济项目补助明细表

户主姓名

农户属性

庭院经济类型

计划项目数量

补助标准

预计补助金额

脱贫户

监测户

单位

数量

  附件5

  镇发展庭院经济计划表

2025年实施计划(户

2025年实施计划

2026年实施计划

备注

合计

脱贫户

监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