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尔山市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政发〔2025〕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
现将《阿尔山市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阿尔山市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阿尔山市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林草生态资源,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方案》以及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林草系统推送的卫星遥感判读图斑、日常监管、舆情反映、群众举报等为线索,从严从快查处我市各类毁林毁草案件。建立案件台账管理和查处销号制度,坚持边查边改,实行案件查处情况信息化动态管理。严肃追究违法主体责任和涉案公职人员责任,坚决遏制毁林毁草问题发生。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向前追溯。
(二)清理纠正违法违规政策文件。按照国家、自治区、盟林草局要求,全面梳理我市涉林涉草相关文件,确保现行的政策文件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三)全面回收林草资源。运用媒体曝光、警示约谈、强制执行等综合手段,依法依规回收被破坏的林地和草地资源。对未完成查处整改的涉林涉草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国土绿化等相关标准和规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已完成查处整改的涉林涉草违法案件,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进强化后续督促检查,切实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确保被破坏的林草资源回收落实到位。
(四)评估专项行动成效。认真评估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将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纳入林草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发挥林草长制“指挥棒”作用,推动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二、及时发现处置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
(五)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一是主动巡护发现线索。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发动村级“两委”成员加大辖区内林草资源管护力度,重点加强草原返青等毁林毁草多发频发时段的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过牧户、重点问题户等高风险人群的盯防力度,科学布局、重点盯防、加密巡查、定期排查,及时遏制毁林毁草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护林员、公益林管护员、草原管护员的管理,压实管护责任、促进履职尽职,对管护作用不明显、知情不报的按相关要求扣发相应补贴,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二是卫星图斑发现线索。依托无线卫星系统,定期调取施业区、辖区数据,发现疑似问题图斑及时进行核查处置。与市委编办、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协调对接,组建林草执法队伍,做好疑似问题图斑的甄别、筛选、分类、研判、移交、核查、处置等工作。三是信访举报发现线索。市林业和草原局、阿尔山森工公司、白狼林业局、五岔沟林业局分别发布毁林毁草问题线索有奖举报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开通毁林毁草监督平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激励群众参与,构筑保护林草资源的人民防线。四是强化“物防”与“技防”发现线索。充分运用卫星巡护、大数据等手段开展林草资源管护巡查,推动扩大监管范围。〔责任单位:市林草局、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大兴安岭公安局阿尔山分局、五岔沟森林公安局、白狼森林公安局、市信访局、天池镇人民政府、五岔沟镇人民政府、白狼镇人民政府、明水河镇人民政府〕
(六)规范开展问题线索核查。执法单位在接到毁林毁草问题线索后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责令停止违规违法行为,并立即开展调查及处置等相关工作。对于需要认定地类、鉴定原有植被和生产条件破坏程度等情形的案件,林草执法部门应指派不少于两名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经综合各方意见由属地政府出具鉴定意见,做到核查清、地类清、定性清。〔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大兴安岭公安局阿尔山分局、五岔沟森林公安局、白狼森林公安局〕
(七)快速开展问题处置。一是快速推进问题整改。依据文件要求开展各类督察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和毁林毁草存量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确保7月15日前清仓见底,全面消除问题存量。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违规违法毁林毁草等乱象行为“露头就打”、形成震慑,并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恢复植被。对于正在发生的毁林毁草违规违法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可恢复的林草地要立即恢复植被;对于已经发生的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且错过当年造林种草季的林草地,要优先恢复林草生产条件,在次年第一造林种草季恢复植被。各级执法部门要对各类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快速处理,在最短时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可采取领导分包、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方式办理。三是依法处置非法获利。对毁林毁草开垦土地未认定为耕地的,认定单位要协同采取有效措施,切断违法开垦收益链,恢复林草植被。其中,对已经种植的,按照规定将种植收益收归国有或村集体所有;对已认定为耕地的,在国土三调公布以后毁林毁草开垦形成的地块,要全部恢复原地类;对矿山开采和项目建设等非法使用林草地行为要依法依规收缴违法所得,并责令限期恢复植被。〔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林草局、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大兴安岭公安局阿尔山分局、五岔沟森林公安局、白狼森林公安局〕
(八)按时销号归档。对问题线索按照“一事一案一档”原则建立整改档案,将核查、处置、销号等支撑性材料纳入档案,由阿尔山市林草局、阿尔山森工公司、白狼林业局、五岔沟林业局按照属地管理保存备查。对完成整改的问题,上报至盟林业和草原局进行销号,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责任单位:市林草局、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
三、建立林草执法队伍
(九)建立健全林草执法机构。市委编办、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按时限要求完成农牧业执法大队下设林草执法中队组建任务,专门负责林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市委编办要做好编制统筹和保障工作。市司法、林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分类分级开展林草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时颁发执法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招考聘用、人才引进等方式,及时补充林草行政执法力量。在未明确林业行政执法职能移交林草部门前,各级公安机关要继续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林草局、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大兴安岭公安局阿尔山分局、五岔沟森林公安局、白狼森林公安局〕
四、强化组织实施
(十)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毁林毁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统筹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定期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各级林草长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履行林草管护责任不到位、造成林草资源重大损失的地区,将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监察部门要把遏制毁林毁草问题作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进展迟缓、措施乏力、成效不彰的地区,视情予以通报、约谈;对毁林毁草问题多发频发、破坏林草面积较大的,以及消极怠战、履职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公职人员幕后参与、支持、纵容毁林毁草行为或谋取利益的,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村级“两委”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十二)营造浓厚氛围。各镇人民政府要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打击遏制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支持配合、积极参与。要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主动回应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
附件:1.举报监督电话
2.阿尔山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机制
附件1
举报监督电话
大兴安岭森林公安阿尔山分局0482-3984110
白狼森林公安局13948227101
五岔沟森林公安局13848381003
阿尔山市公安局环食药大队0482-7127110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0482-12309
阿尔山市人民法院0482-7122591
阿尔山市林业和草原局0482-7123119
阿尔山森工公司0482-7430500
天池镇人民政府0482-7150918
白狼镇人民政府0482-7960196
五岔沟镇人民政府0482-7979006
明水河镇人民政府0482-7940600
附件2
阿尔山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机制
为严厉打击、坚决遏制毁林毁草、乱开滥垦等违规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林草资源管护能力和水平,成立阿尔山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机制。
组长:杨永久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市委书记
额日贺木图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孙百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闫茂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志强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李鹏市政府副市长
迟文阿尔山市检察分院检察长
李杨阿尔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陈双林五岔沟林业局副局长
陈丽霞白狼林业局副局长
张维国森工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成员:吴双全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侴广杰市社会工作部部长、信访局局长
杨绍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
孙素娟市委组织部四级调研员
张斌旺市林草局局长
迟福顺市农牧和水利科技局局长
付海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佐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鹏华大兴安岭公安局阿尔山分局副局长
李强五岔沟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刘冬白狼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专项机制下设综合协调组、问题排查组、打击处理组3个专项组。专项机制人员变动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印发,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李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双林五岔沟林业局副局长
陈丽霞白狼林业局副局长
张维国森工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斌旺市林草局局长
成员:许志波白狼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吴双全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炜莉阿尔山市检察分院副检察长
李谢辉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玉香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薛洪义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副局长
白那日苏阿尔山森工公司资源科科长
胥永珉五岔沟林业局森林资源科科长
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在林草局,负责做好对打击遏制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完善林草执法体系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调度、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问题排查组
组长:张斌旺市林草局局长
成员:许志波白狼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玉香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薛洪义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副局长
白那日苏阿尔山森工公司资源科科长
胥永珉五岔沟林业局森林资源科科长
负责全市毁林毁草违规违法问题线索排查、发现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提出整治措施,报综合协调组审核。
(三)打击处理组
组长:刘志强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陈双林五岔沟林业局副局长
陈丽霞白狼林业局副局长
张维国森工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成员:杨绍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
乔勇市林草局副局长
刘伟莉阿尔山市检察分院副检察长
李谢辉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佐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鹏华大兴安岭公安局阿尔山分局副局长
李强五岔沟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刘冬白狼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按照综合协调组移交的问题整治处置清单,负责查处打击各类破坏林地草原违规违法案件,迅速查处办结一批重要案件、打击一批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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