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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202K049470454/2025-0000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阿政发〔2025〕9号 发文字号 阿政发〔2025〕9号
成文日期 2025-02-21 15:05:52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阿尔山市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2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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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阿尔山市全面解决草原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政发〔2025〕9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过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阿尔山市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2月20日

  阿尔山市全面解决草原问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解决好草原过牧问题,促进草原休养生息和畜牧业转型升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保护作为基本方略,坚持生态恢复与产业发展并举,经营方式转变与增收相结合,杜绝违法放牧问题,提升生态修复与保护成效,统筹推进草原牧区生态、生产、生活协同发展。到2025年底,基本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全市畜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阿尔山市全年、全域范围内实施禁牧政策。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施业区内具有合法手续的家庭生态林场,由各林业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核定载畜量和放牧范围,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

  市林草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阿尔山市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上报。为确保牧工作的高效开展,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及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林草局,负责草原过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考核评估。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四镇需将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上报至市林草局进行备案,以便市政府统筹把握,全面指导。

  (二)组织实施

  方案审定通过后,由市林草局、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阿尔山市人民政府进行全程指导。同时加强与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的协调联动,督促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做好各自施业区内禁牧工作。2025年11月10日前,市林草局我市禁牧工作进行全面自评,向盟行署提交评估报告。

  (三)常态化开展

  从2026年开始,全市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市林草局、各镇人民政府、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阿尔山森工公司要深化任务落实,做好各自辖区、施业区的禁牧工作。市林草局加强各镇人民政府、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阿尔山公司督促指导,强化统筹调度,发现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确保林草生态资源有序发展

  重点任务

  (一)做好“疏”的工作,确保牲畜适量生产

  1.摸清超载底数。各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天然草原生产力实际,科学核定载畜能力,逐户确定适宜载畜量,签订责任书,通过面对面宣传等方式,让农牧民明白能放牧多少畜、超载了多少畜,建立超载清单。(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农牧局,明水河镇人民政府、白狼镇人民政府、五岔沟镇人民政府、天池镇人民政府、阿尔山森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

  2.合理确定超载牲畜分流模式。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各镇根据超载清单,逐户明确分流模式,提前出栏一批、舍饲圈养一批,就地集中托管一批、冷季异地代养一批,有效控制草原放牧数量、分流超载牲畜。(责任单位:市农水科技局、明水河镇人民政府、白狼镇人民政府、五岔沟镇人民政府、天池镇人民政府)

  3.大力支持舍饲圈养。坚持“禁牧不禁养”的原则,对超载牲畜进行舍饲圈养,鼓励企业、合作社、农牧户自筹资金,积极发展舍饲圈养。(责任单位:市农水科技局、明水河镇人民政府、白狼镇人民政府、五岔沟镇人民政府、天池镇人民政府

  (二)做好“堵”的工作,确保过牧政策有效落地

  为有效防止外来牲畜进入我市放养,全市将在关键位置设立检查站。林草、农牧、公安四镇、森工、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启用各防火检查站,24小时全天严防死守(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农水科技局、公安局、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阿尔山分局、兴安盟五岔沟森林公安分局兴安盟白狼森林公安分局、阿尔山森工公司、明水河镇人民政府、白狼镇人民政府、五岔沟镇人民政府、天池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查”的工作,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1.市林业和草原局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做好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及全过程监督工作。对辖区内的养殖户、养殖设施、牲畜量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及时公布牧举报电话,鼓励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牧工作监督,形成全民参与牧的良好氛围。此外,将组建牧工作专项督查组,每周对各镇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督导检查,并在重要节点、重点区域增加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市林草局)

  2.各镇需全面负责本地区地过牧工作,各镇综合执法大队则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牧宣传、监督管理及查处工作。通过引导养殖户自觉舍饲圈养,加强饲草料生产储备,推动养殖户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发展集约化、现代化养殖。针对重点时间和重点区域,需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增加巡查频次。(责任单位:明水河镇人民政府、白狼镇人民政府、五岔沟镇人民政府、天池镇人民政府)

  3.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需切实履行好各自施业区的牧主体责任。通过强化日常宣传和监管巡护,压实林场责任,建立护林员包联制度,确保家庭生态林场不超牧、不滥牧。严禁外来牲畜进入,对于对外出租、转让的家庭生态林场进行清理,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其家庭生态林场合同。对于违法违纪问题,将坚决不姑息,发现相关线索及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纪委监委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责任单位: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

  4.市公安局、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阿尔山分局、五岔沟森林公安分局、白狼森林公安分局需加大巡查执法力度,提高出警率和管事率,及时受理各类牧相关案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阿尔山分局、兴安盟五岔沟森林公安分局兴安盟白狼森林公安分局

  (四)做好“管”的工作,全面提升草原监管水平

  1.全市各级林草长需依据年度草原调查监测数据,科学核定理论载畜量,并会同各镇政府定期监督检查农牧民禁牧制度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林草长制办公室、明水河镇人民政府、白狼镇人民政府、五岔沟镇人民政府、天池镇人民政府)

  2.进一步加强草原专职管护员队伍建设,整合配备林草管护员,落实“定格、定员、定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将草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强化草原网格化管理,按照每15万亩草原1名的标准,配齐配强草原网格员,指导督促网格员积极履职尽责、强化日常监测,发现疑点问题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取证,对违规放牧的牧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移交至司法机关。各镇林草长要加大草原巡查力度,按年度研判确定草畜平衡区超载预警图斑和禁牧区违规放牧敏感图斑,指导护林员、护草员向重点区域,按图巡查,推动草原监管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警转变。(责任单位:明水河镇人民政府、白狼镇人民政府、五岔沟镇人民政府、天池镇人民政府)

  3.对屡禁不止的偷牧、乱牧、超载过牧生态林场进行依法查处,坚决予以禁止;对公路沿线、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草原等封禁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管护,全面封禁,坚决杜绝违法放牧破坏草原植被的行为。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核实、处理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明水河镇人民政府、白狼镇人民政府、五岔沟镇人民政府、天池镇人民政府、林草局、公安局、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阿尔山分局、兴安盟五岔沟森林公安分局兴安盟白狼森林公安分局

  (五)做好“宣”的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禁牧氛围

  各镇人民政府要把政策宣传作为落实草原过牧制度的重要手段,突出重点时段,关注重点地区,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入户宣传讲解、以案释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调动农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全社会关心草原、爱护草原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草原的浓厚氛围。市融媒体中心对过牧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制作相应警示教育片,让草原过牧制度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明水河镇人民政府、白狼镇人民政府、五岔沟镇人民政府、天池镇人民政府)

  (六)做好“转”的工作,着力转变牧民生产方式

  1.强化饲草供给保障。鼓励各镇开展人工饲草种植;采取围栏封育措施提升天然草原生产能力;推进先进生产技术,促进饲料转化,建设饲草贮运配送中心和区域性贮草站点,开展草产品、全混合日料生产配送工作,缩短运输半径、降低饲喂成本。(责任单位:市农水科技局、林草局)

  2.提升装备支撑。向国家、自治区、兴安盟申请补贴政策,支持养殖场户使用肉牛良种冻精、优秀种公羊进行繁育,加快推广优良品种,组织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和各级农技推广部门专家开展驻点技术指导工作。通过试点示范、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大力推广全混合日、智能设施、清粪机具等配套设备,推动畜牧养殖综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水科技局)

  3.促进牧业增效、牧民增收。鼓励自有牛源、羊源、奶源的农牧户强化产品加工能力,在转化增值中获取收益;加强对草原牛羊肉、传统乳制品的宣传推介,媒体要发掘好关于农牧产业的素材,讲好品牌故事,提升溢价能力,让好产品卖出好价钱,牧民有好收益,实现“减畜不减收”。引导草原牧户以牧区产业为基础,从事牧家乐等特色旅游、特色餐饮,促进牧文旅融合。鼓励开展直播带货、转移就业,帮助农牧民跳出传统畜牧业,在一、二、三产业融合中增加收入渠道。(责任单位:市农水科技局、文旅体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林草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推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各镇、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市林草局、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对本行政区、施业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负总责,明确重点任务,确保草原过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关注上级相关政策,争取申请项目资金支持草原保护修复和畜牧业发展有关工作措施落实。要加大对规模化养殖企业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降低养殖业生产成本,促进农牧业、畜牧业转型发展。

  (三)强化考核评价。市林草局要把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纳入林草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细化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权重,充分利用考核结果,保障实施方案政策落地落实。

  (四)强化督导检查。林草长制办公室加强草原过牧巡查,通过及时发现并处理超载过牧问题线索,确保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形成执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合力,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守护草原生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