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阿尔山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02-16 09:59:0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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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山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0482-226766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801条,通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10508条,答复“市长信箱”网民留言192条,“咨询投诉”网民留言34条,答复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办结7件,其中:予以公开5件、不予公开2件。主要涉及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进出口人民币口径、财政、金融、农业、国土资源等方面政府信息。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全市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板块维护、更新和优化,监督、协调相关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透明度。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对《阿尔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阿尔山市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等多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市完成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改版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准确时效性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监督梳理工作力度,及时发布信息错误问题更改,全年编制发布政府公报4期。线下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完善,增设自助电脑、打印机,做好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五)监督保障机制

  1.组织建设。2022年我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发布《关于调整阿尔山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1次。

  3.工作考核。政府网站及新媒体日常监测抽查常态化,对信息发布超期、栏目空白、内容错误等情况及时发现、处理并将结果列入绩效考核。

  4.社会评议。在市政府网站通过群众评议、监督评议等方式开展4次意见征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

  5.责任追究成果情况。2022年阿尔山市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责任追究现象,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9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1.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制度不健全、信息公开不及时。

  2.个别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稳定,有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频繁调换人员,导致政务公开工作不能有效衔接。

  3.个别部门工作时执行不到位,发布信息质量不高,信息发布审核执行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监督涉及上级部门已印发相关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部门对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工作推进到位。

  2.强化队伍建设。把加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创新性开展工作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未落实政策要求的,或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3.强化监督保障。将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作为加强监督保障的重要抓手,做到相关情况和数据应报尽报,全面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2〕28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一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评估指标,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优化增减,整合重复交叉栏目、增添重点热点栏目,每周督导各部门对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更新和维护,指导监督全市各部门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教育、就业、食品、养老、疫情等各类政府信息,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均按要求优化修改并在规定时限内更新信息;二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面,对照国务院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政务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和新印发的6个基层领域事项目录进行梳理编制,我市涉及的30个基层领域事项目录和镇、街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均已编制完善并公开发布;三是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作用方面,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已完善并发布10项政务公开各类工作制度,对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对21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标对表严格落实,全年持续推进自治区8项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逐项核查各项标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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