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申请指南
(一)名称:阿尔山市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
(二)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兴安盟高龄津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兴民发[2019]120号
(三)补贴对象:具有阿尔山市户籍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四)补贴申请条件:具有阿尔山市户籍年满80周岁
(五)补贴内容和标准: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至99周岁人员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人员每人每月600元。
(六)补贴方式:高龄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将资金打入本人一卡通账户中。
(七)补贴申请材料清单:自愿的前提下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及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三张,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
(九)办理部门:
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办理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十一)咨询电话:0482-7159011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137800Email: aesxxzx@aes.gov.cn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政府技术维护:阿尔山市大数据中心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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