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兴安盟公安局共同定制的《关于联合开展本地区重点行业化学药剂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阿尔山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公安局环食药执法人员,联合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行动。
专项行动小组对阿尔山市一中、阿尔山市污水处理股、蓝海矿泉水厂、伊利伊刻活泉等进行危险废物过期化学品现场检查,发现阿尔山市一中和蓝海矿泉水厂未产生危险废物过期化学品,阿尔山市污水处理股和伊利伊刻活泉产生的危险废物过期化学品按照规定贮存、处理。
现场检查,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学校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办发,贮存、利用危险废物,健全监测数据,防止污染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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