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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对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41号提案的答复
包慧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留农用薄膜处理防止污染土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受特色地理位置和气候影响,我市可耕用土地全域范围内未使用农用薄膜。
关于您的建议方面: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全社会参与机制,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与参与意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农民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农膜回收利用的法规和政策,宣传丢弃残膜的严重危害性,培训环保、法律知识和回收利用技术,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回收农膜的自觉性。我市积极倡导绿色生态农业,近年来积极谋划绿色生态农业发展,通过发展安全高效的生态农业,进一步提升农业附加值。让群众尝到绿色生态农业甜头,积极发挥减少使用农用薄膜、化肥、农药的主动性,切实提高环保意识,同时通过各种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鼓励残膜捡拾回收、收购加工和综合利用,落实有关奖励扶持政策。我市实施绿色生态农业项目,加强农膜综合治理,效果明显。三是加强环保执法,大力查处残膜污染环境的行为。我局联合环保部门积极开展执法活动,切实将残膜污染、农药废弃物等一系列污染土地行为控制在源头,防患在未然,通过以防代罚的形式,保护好现有的成果。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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