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白狼镇人民政府

来源:白狼镇政府 时间:2024-04-07 16:16:0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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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狼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第一条 机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3、大力加强辖区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创城”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4、指导嘎查村(社区)两委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嘎查村(社区)两委在宣传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等方面的作用;

    5、组织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好脱贫攻坚、产业规划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涉农工作;

    6、负责做好拥军优属,防灾救灾、扶困助残、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科教文化,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相关工作;

    7、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做好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抓好网格化管理,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镇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做好本部门会议的统筹,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党政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协调联系等服务工作;审核以党组、政府职能部门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负责人事、收发文、保密、档案、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等;协助做好本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群团等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承接市委办、市政府办交办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白狼镇人民政府大楼

  负责人:李泽新,联系电话:0482-7960196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文化体育旅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老干部等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白狼镇人民政府大楼

  负责人:姜韬,联系电话:0482-7960196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白狼镇人民政府大楼

  负责人:唐博,联系电话:0482-7960196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红十字会、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白狼镇人民政府大楼

  负责人:江敏,联系电话:0482-7960196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白狼镇人民政府大楼

  负责人:王絮,联系电话:0482-7960196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政府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创城”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白狼镇人民政府大楼

  负责人:祁阿如娜,联系电话:0482-7960196

  第三条  白狼镇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

  (一)党群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1)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

  (2)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

  (3)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4)负责求职登记、就业服务、养老金发放、社会保险关系连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

  (5)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6)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围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做好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乡镇企业的劳动保护等工作。监督、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指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镇个私企业经济数据统计报表工作。

  (7)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卫生活动。承担妇幼卫生健康、出生缺陷干预、计划生育技术及教育、科级等有关服务工作。办好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8)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以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口的登记工作,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9)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管和指导,牵头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对业主委员会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受理辖区内物业服务活动中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出现的纠纷。

     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白狼镇人民政府大楼

  负责人:阮筝,联系电话:0482-7960196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

     1.主要职责

  以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白狼镇人民政府大楼

  负责人:闫宁宁,联系电话:0482-7960196

  (三)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草原法》、《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镇政府制定有关业务工作的开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

  (3)负责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机具,为农牧民提供技术服务;

  (4)负责家畜禽繁育,草原建设,推广畜牧科技适应技术;负责畜禽疾病、疫病防治,做好畜禽疫情测报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培训、林业资源的保护、植树造林、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农田水利工程和农区水利的施工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和人畜饮水工作。

     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白狼镇人民政府大楼

  负责人:田丽,联系电话:0482-7960196

  第四条   办公时间及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白狼镇人民政府大楼

  负责人:徐国强(白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联系电话:0482-796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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