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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等专业学历医学生招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卫健委 作者: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8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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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面向嘎查村卫生室3年制中等专业学历医学生教育培养实施方案》(内卫计科教字〔2017〕484号),为加强我盟农村牧区卫生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服务水平,兴安盟卫生健康委与兴安盟职业技术学院继续联合面向全盟招收3年制中等专业学历医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盟各旗县市均属于国家级贫困边境旗县和自治区级贫困边境旗县,按照自治区政策招生主要面对应往届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毕业生,全日制年龄要求在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成人班年龄要求在1969年7月1日一1989年7月1日期间出生,有志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且能完成学业。

  二、专业及学制

  专业:农村医学

  学制:三年(全日制脱产和成人不脱产两种形式)

  三、招生办法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人员,凭高中(初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相片8张到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报名,审核合格后办理录取手续,核发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在职在岗人员优先录取,由所在旗县市卫生健康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籍管理、证书颁发与待遇

  1.学籍管理。凡经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的学员,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按自治区教育厅中等专业教育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2.证书颁发与待遇。学员按教学计划完成各部门课程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中等专业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按照《执业医师法》,具备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资格。

  五、学习费用

  符合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条件的学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政策意见的通知》(内政办(2011)23)等文件执行,享受中职“两免”政策,不享受国家“两免”政策的学员要按学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书费。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科

  联系人:周雪梅、苏昆

  联系电话:0482-8266716、8266751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1394829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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