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2017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即将全面展开,为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阿尔山市火箭增雨(雪)作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4月1日——10月31日。
二、作业区域:阿尔山市境内。
三、作业设备类型:火箭弹型号:内蒙556厂RYI-6300。
四、意外事故处理办法及报告方式:
(一)有关部门在组织火箭增雨(雪)作业时,禁止非作业人员围观。
(二)如发现火箭弹残骸要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公安及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由气象部门派专业人员处理,严禁私自拆卸,以免发生危险。
联系电话:0482-7124030 13948267060
特此公告
阿尔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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