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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基础信息录入工作

来源:市财政局法制股 作者:胡龙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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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行政执法基础数据,实现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的全面、动态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换证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市财政局梳理部门和人员基本数据,开展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资格认证工作。

  根据机构改革后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实际调整情况,市财政局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基础信息录入及资格认证工作全部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

  通过全面录入和完善基础数据,为全面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规范和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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