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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财政局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体制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刘梦楠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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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脱贫不仅是当前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阿尔山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脱贫攻坚积聚能量。

  (一)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

  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兴安盟相关文件要求,联合扶贫、发改、民宗等部门及时研究,针对阿尔山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具体举措,推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二是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在脱贫攻坚期内,市本级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根据脱贫攻坚需要和上级财政资金的增长而相应增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二)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一是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进一步简化扶贫资金管理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二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等主要媒体将涉农扶贫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让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三)建立健全资金整合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整合力度。定期调度,重点检查,强化监管。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建设项目库。以具体项目为载体,做到方案到项目、实施到项目、考核到项目。做到资金“应纳尽纳”、“应整尽整”,切实加快整合资金支付进度。二是加强跟踪问效。适应整合权限下放的新形势,做到接得住、用得好。对统筹整合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安全、高效,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积极推进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不仅关注“投入多少钱”,更注重“花得好不好”。因此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势在必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的主体为使用扶贫资金实施扶贫项目的各项目主管部门,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涵盖扶贫项目资金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通过明确部门职责,依托财政部统一开发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做好2018年度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的补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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