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河镇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来源:明水河镇政府 时间:2023-03-15 17:25:2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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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新闻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决策的作用,为各局、办、中心,村和社区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作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事求是。新闻宣传信息中反映的事实应该真实可靠,有理有据;要求新闻宣传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准确。

  第二条 注意时效。急件、要事和突发事件应当迅速报送;要密切关注政策性问题,对经验型新闻宣传信息要善于总结挖掘,适时上报。

  第三条 注重质量。各局、办、中心、村和社区要密切关注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把握时效性、突出创新性、注重精炼度,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准确的数据反映事物全貌和发展趋势,善于运用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工作的鲜活语言撰写新闻宣传信息,切实提高上报的新闻宣传信息质量。

  第四条 组织领导。各局、办、中心,村和社区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报送新闻宣传信息计划、新闻线索,规范新闻宣传信息的编辑、报送等环节,做到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第五条 人员配备。各局、办、中心,村和社区至少要有1名专职(兼职)新闻宣传信息员,保证及时报送新闻宣传信息。

  第六条 刊发内容。一是反映我镇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的建设方面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的实际效果;二是反映上级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决策和典型做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进一步完善决策的意见、建议;三是各级领导、部门来我镇考察、调研、督导、检查工作等信息;四是结合各局、办、中心,村和社区的实际情况,报送新闻宣传动态信息;五是我镇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送数量。各局、办、中心、村、社区每周至少报送新闻宣传信息2篇以上。上述新闻宣传信息均由各分管领导负责。

  第八条 督查指导。坚持指导和督查相结合、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新闻宣传信息工作的督察力度。督查的内容为领导重视程度、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镇党委每季度对各部门报送信息情况和采用情况进行全镇范围内通报。

  第九条 考评办法及表彰奖励。每年年底要进行新闻宣传信息综合考评。考评内容为:信息报送质量、数量和被各级信息刊物采编率。上报信息被镇级、市级、盟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信息刊物采用的,分别加20分、30分、50分、80分和100分(其中若发布的为视频信息分数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分),年底将按照分数排名,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十条 其他要求。各局、办、中心,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培养一个熟悉基层、熟悉群众、素质较高的新闻宣传信息员,将本部门宣传信息以照片、影像和文字材料等形式报送至党群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编辑报送整理新闻宣传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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