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计划

来源:市教育局 时间:2023-09-07 16:07:10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阿教基字〔2023〕27号

阿尔山市教育局特殊教育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工作计划,请各学校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切实保障残疾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做到有教无类,促进他们共享发展成果,让每一名残疾儿童青少年都有人生出彩机会。

坚持尊重差异、多元融合。尊重残疾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做到因材施教,实现适宜发展,让残疾儿童青少年和普通儿童青少年在融合环境中相互理解尊重、共同成长进步。

三、工作要求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是保证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控辍保学、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的重点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提高特殊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工作计划

1.做好招生工作

各校应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原则,无条件接收辖区内能够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接受学校教育的中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做好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一人一案,妥善安置

落实“一人一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

3.抓好随班就读

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并建立学生之间的同伴互助制度,在确定品学兼优的学生轮流给予关心帮助的基础上,鼓励全班学生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结对帮扶。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安排好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的交流互动,创设有利于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共同学习成长的良好课堂环境。

学校课后服务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亟须服务的群体。

4.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对于不能到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送教上门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并将送教对象纳入所在学校义务教育学籍管理,为其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中注册学籍。

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要最大限度创设促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相互融合的校园文化环境,严禁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积极倡导尊重生命、包容接纳、平等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校风班风。

6.强化家校共育

要密切与残疾学生家长联系与沟通,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与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争取普通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注重发挥康复、医学、特殊教育等专业人员和社区、社会相关团体的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合力,共同为残疾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7.做好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教育保障

对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中、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加强宣传、引导家长送到我盟各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8.免学或缓学

对不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残联、医院联合审批,准予免学或缓学。

2023年9月7日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137800Email: aesxxzx@aes.gov.cn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政府技术维护:阿尔山市大数据中心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网站标识码1522020013蒙ICP备2020004182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202000101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ae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