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阿尔山市2023年度建筑市场及房地产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6-05 16:07:16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 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等22部门关于印发兴安盟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第一版)》的通知 》(兴市监办字〔2023〕98 号)文件要求,我局拟邀请贵部门开展此项检查活动。现将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内容密切配合。

附件: 1.阿尔山市2023年专项整治建筑市场领域房地产市场领域市场秩序“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2.阿尔山市2023年“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任务表

附件1:

阿尔山市2023年专项整治建筑市场领域市场秩序“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兴安盟市场监管  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第一版)>》(兴市监 办字〔2023〕98号)、《兴安盟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信 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兴市监办字〔2023〕99号)等文件要求,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阿尔山市2023年专项整治建筑市场领域及房地产市场领域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联合任务名称

本次任务名称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制定为:阿尔山市2023年专项整治建筑市场领域及房地产市场领域市场秩序“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二、联合抽查事项

建筑市场领域

(一)1.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检查

2.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住建局

(二)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抽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抽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抽查。(市场局)

房地产领域: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检查、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物业管理活动的检查住建局

(二)合同监管专项检查、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市场局

三、检查对象和比例

)阿尔山市监管建设工程在建项目企业4家,按照75%比例,3家在建项目企业。

)阿尔山市房地产企业2家,按照100%比例,2家房地产企业。

四、职责分工

(一)本次抽查由阿尔山市住建局牵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完成抽查并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二)按照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住建局、市场局自行抽取联合检查人员,检查人员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开展检查。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被抽取的执法人员按照职能监管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平台进行公示。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工作步骤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从2023610日至831日。

  • 随机抽取阶段(610日至630日)。由住建局发起,各联合单位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子库)、执法人员库(子库)。

(二)实地检查阶段(71日至831日)。住建局负责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并确定检查日程。联合部门对同一被查企业要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被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除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需要实施突击检查外,实地核查原则上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由企业盖章,提高抽查效率。

(三)结果公示阶段本次部门联合抽查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部门联合抽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筹划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抽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住建局、市市场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抽查工作合法规范、科学高效。

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2:

阿尔山市2023年“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任务表

                                                                时间:2023626

序号

部门

计划名称

任务名称

联合抽查事项

监管对象数量

抽查比例或(户)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阿尔山市住建局、阿尔山市市场

阿尔山市2023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

阿尔山市2023建筑市场监管

住建1.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检查

2.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

市场局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抽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抽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抽查。

3

75%

阿尔山市住建局

阿尔山市市场

2.

阿尔山市住建局、阿尔山市市场

阿尔山市2023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

阿尔山市2023房地产市场监管

住建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检查、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物业管理活动的检查

市场局:合同监管专项检查、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2

100%

阿尔山市住建局

阿尔山市市场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137800Email: aesxxzx@aes.gov.cn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政府技术维护:阿尔山市大数据中心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网站标识码1522020013蒙ICP备2020004182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202000101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ae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