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纠治困难群众不到位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促进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范围
1.未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重点纠治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社会救助申请、未按规定时限审核确认受理的社会救助申请、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等问题。
2.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重点纠治未按规定的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金等问题。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三、受理单位
阿尔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镇街民政办。
四、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五、举报电话
苏日娜 阿尔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 话:0482-7159001
陈晓峰 阿尔山市温泉街道办事处
电 话:0482-7182410
李 鑫 阿尔山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电 话:0482-7956789
刘 倩 阿尔山市林海街道办事处
电 话:0482-7180166
郑 岩 阿尔山市伊尔施街道办事处
电 话:0482-7880011
康彩霞 阿尔山市天池镇人民政府
电 话:0482-7185863
赵腾飞 阿尔山市白狼镇人民政府
电 话: 0482-7960196
褚阿敏 阿尔山市五岔沟镇人民政府
电 话:0482-7979006
张春玉 阿尔山市明水河镇人民政府
电 话:0482-7940677
电话值守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六、线索举报要求
(一)请举报人尽可能全面详细提供情况,包括问题线索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情况,鼓励实名举报。
(二)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提供举报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举报人责任。
(三)受理单位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对于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进行严格保密。
阿尔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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