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持续深化“净旅行动”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整治无证带团、旅行社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净化阿尔山旅游市场环境,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现将近期典型查处案例公示如下。
型案例三:旅行社违规指定购物场所、不履行旅游合同案
案件概要: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接到旅游者投诉,阿尔山某旅行社组织接待5天4夜草原旅游业务,行程中未按事前与旅游者约定标准落实住房、景点服务,且在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未经旅游者主动要求的情况下,擅自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文旅综合执法部门对该旅行社启动一般程序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处理结果
责令该旅行社立即改正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元整(2000.00元);
2、责令停业整顿:30天;
3、罚款:伍万元整(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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