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6日阿尔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阿尔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任命:
张国栋同志为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2年);
国庆同志为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韩涛同志为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阿尔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
(2026年7月16日阿尔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阿尔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任命:
张国栋同志为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2年);
国庆同志为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韩涛同志为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阿尔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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