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持续拓展非现场监管覆盖面,根据《阿尔山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公布我部门“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及“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对纳入清单管理的监管对象、检查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专项检查外,若无投诉举报、转交转办、数据监测等发现违法线索的,原则上不主动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经梳理核查,我局暂无符合条件的“无感监管”对象及“无事不扰”事项。今后如职能调整、符合清单管理条件的监管对象和事项产生,我局将及时更新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感监管”对象清单
| 序号 |
监管部门 |
监管对象名称 |
纳入清单依据 |
备注事项 |
| 无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事不扰”事项清单
| 序号 |
监管部门 |
监管事项 |
依据或事由 |
备注事项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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