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广大消费者: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25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5年10月3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规范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新国标,全面禁售旧标产品
自2026年5月1日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所生产、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新版国家标准GB10631-2025《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要求,禁止生产、销售执行旧版国家标准(GB 10631-2013等)的烟花爆竹产品。
全市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2026年5月1日前完成旧版国标库存产品的自查清理工作。2026年5月1日后禁止销售执行旧版国家标准(GB 10631-2013等)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严格规范进货查验
经营单位采购烟花爆竹产品时,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向供货单位索要经营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法合规证明,如营业执照、检验报告、进货发票等。禁止销售药量、规格、重量等不符合国家标准、假冒伪劣、“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
三、消费者温馨提示
1.认准新国标:2026年5月1日后购买烟花爆竹时,请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编号,确认是否为GB 10631-2025。
2.选择正规渠道:务必前往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门店购买,拒绝无证摊贩、非法网络销售等渠道的产品。
3.仔细核查信息:并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标识是否清晰,确认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燃放说明、警示语等信息齐全。
4.留存购物凭证:妥善保管购买凭证,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旧国标产品仍在销售,请立即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5.正确选择燃放等级:只买“个人燃放类”。购买产品的包装上必须印有“个人燃放类”字样,且等级标注为C级(C1级和C2级)或D级。严禁购买“专业燃放类”。
请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共同维护我市烟花爆竹安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0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