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监督抽检发现食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不合格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云上阿尔山火山岩天然活性泉水;生产者:内蒙古云露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25年8月27日;抽样日期:2026年1月26日,检验不合格项:三氯甲烷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云露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整改完成并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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