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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来源: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6-03-1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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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我市严格按照兴安盟农牧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517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合理安排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充分发挥农机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现将我市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汇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完成情况

  2025年兴安盟农牧局安排给我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1万元,2024年结转45.56万元,截止到目前使用资金56.46万元,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5.44万元,机具38台、受益户27户,兑付率达98.02%。

  二、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我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任务,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结合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和监管职责,实现农机补贴工作内部约束、外部监管、重大事项共同协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严格按照《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定补贴对象,核验补贴机具,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把关,按照操作流程圆满地完成2025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全程服务化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旗县审核、盟市兑付、直补到卡(户)”。对补贴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生产检查、送政策下乡等有效平台,采取入户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具体操作程序,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农民群众不因政策变化影响购机用机积极性。

  3、遵守程序规定,严格规范操作流程

  在补贴实施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农民全价购机、旗县级审核、盟市兑付补贴直补到户”的要求,坚持按照规章办理、公平公开、阳光操作,进一步增强购置补贴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强化对购机补贴工作的监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问题。

  1、购机户居住分散,造成农机补贴机具核验工作量大,影响了补贴工作的进展,导致资金兑付缓慢。

  2、由于农机购置补贴提级发放,操作过程过于复杂,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付,以至于影响到次年的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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