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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2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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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我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教育局信息化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7124113)。

  一、总体情况

  阿尔山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优化公开方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阿尔山市教育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义务教育”栏目共采编信息44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局”栏目共发布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切实执行《条例》相关要求,继续夯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形成全过程可查询、能追溯的管理模式。健全联动协调机制,畅通受理渠道,高效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市教育局全年新收到0件。收到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0件,未收到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与保密审查机制,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全面融入公文办理流程和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在信息生成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重点对涉及招生考试、师资建设、教育收费、校园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与师生家长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加强公开前的审核把关,既保障公众知情权,又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工作秘密,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阿尔山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167条,围绕国家、自治区教育政策,我市教育新发展、新面貌开展宣传工作。严格平台内容发布审核,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对发布内容、审核机制、平台运营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规范建设、运营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全年重点工作中,信息化办公室全面负责,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板块及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行管理,建立巡检制,加强业务学习,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及时纠错,认真总结,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解决,保障平台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与权威性,筑牢政务公开线上阵地。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组织骨干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培训,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现存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实施情况

  一是信息化办公室需要进一步做好各股室间工作协调工作,让各股室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二是要强化业务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市教育局共承接盟政协提案、市本级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共10件,其中盟政协提案0件、市人大议案5件、市政协提案5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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