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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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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我单位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联系(0482-7121156)。

  一、总体情况

  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服务人民群众和保障安全发展为落脚点,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使政务公开工作能够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公开的途径为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视频号。网站公开136条信息,通过新媒体发布211条,其中微信公众号202条,视频号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将政务公开要求嵌入公文办理和业务工作流程,在文件起草、会议筹备、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等环节即明确公开属性、解读方案、发布渠道等。二是进行动态信息清理,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评估和更新,对失效、过时信息及时标注或清理,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安全运营体系,健全相关标准规范。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规范建设、运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三大核心职能,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安全、以公开促共治”的原则,着力构建与应急管理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体系。通过健全机制、强化监督、优化服务,确保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键信息依法、及时、准确、有效地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部门公信力和应急管理社会治理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现存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同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缺乏协同性。信息资源缺少整合性,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不完善

  (二)改进措施实施情况

  一是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二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三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应急管理局未承办市人大、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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