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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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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尔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 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审计局联系(电话:0482-712582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工作的特性,积极主动地开展一系列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制度。依据相关规范,我们按时、按质、按要求主动公开了审计工作情况、学习教育动态、党建活动信息等内容,并通过规范格式及时发布,便于公众查阅了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24条,通过公众号发布信息79条。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管理摆在突出位置,立足审计职能定位与工作实际,将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作为深化依法审计的关键着力点,持续提升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有效促进审计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切实增强依法审计的监督效能与公信力。每一项信息的发布均需经过局长审查,以此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定期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梳理与优化。目前,我局门户网站运行安全稳定,各项功能持续完善,已形成渠道畅通、发布及时、内容准确的信息公开体系,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机制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摆在突出位置,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局长办公会等各类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最新精神和要求,切实增强全体人员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二是健全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分级审核制度,日常信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把关,重大事项报局长最终审定,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准确、权威可靠;三是加强考核督导,将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到以考核促管理、以评价提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于当前现状,创新不足:部分政务公开内容过于简略,存在工作理念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对于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不够灵活,导致公开效果有待提升,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也不够深入。是存在公开覆盖面不够广、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升。三是人员配备不足与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具体体现为专职人员数量相对紧张,且相关工作人员在系统性培训和实践经验方面尚有欠缺,影响了工作的专业深度和整体效能。

  (二)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政策解读、提升能力素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拓展公开广度,聚焦社会关切与公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大审计动态、政策解读等高质量信息供给,增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与服务效能,持续优化信息流转机制,严格规范发布时限,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即时性和有效性。三是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专题研讨、加强实践锻炼等方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综合协调素养,切实补齐能力短板,夯实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专业人才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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