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文件规定,为切实发挥社保补贴稳就业重要作用,使就业困难人员更好地享受国家就业援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次或非连续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待遇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2026年初次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本文简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待遇人员,从哪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登记灵活就业就从哪月开始享受社保补贴待遇,例如:1月份认定并就业的享受1-12月(全年)社保补贴,2月份认定并就业的享受2-12月(11个月)社保补贴,以此类推。初次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待遇人员请及时前往常住地社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后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二、往年连续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
往年连续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仅需年底缴纳完202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后,携带缴费凭证到常住地城镇社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申领即可。
三、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四、补贴险种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五、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每年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后确定补贴标准。(例如:2025年养老保险补贴5000元/年、医疗保险补贴1000/年)
七、办理地点
常住地城镇社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八、申请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
2、基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九、办理程序
1、申请失业登记(初次申领或非连续申领):到常住地社区申请登记失业。(有存续状态的营业执照、财政供养人员、“村两委”成员、企业法人和高管等非失业状态人员不能申请)
2、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初次申领或非连续申领):失业登记人员到常住地社区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3、登记灵活就业(初次申领或非连续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请到常住地社区登记灵活就业。
4、缴费并申请社保补贴:请灵活就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费后,凭当年基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到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社区办理社保补贴手续。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4日
各旗县(市)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 乌兰浩特 | 城镇就业服务股 | 0482-8222708 |
| 阿 尔 山 | 城镇就业服务股 | 0482-2773001 |
| 科右前旗 | 城镇就业服务股 | 0482-8398586 |
| 科右中旗 | 城镇就业服务股 | 0482-4121414 |
| 扎赉特旗 | 城镇就业服务股 | 0482-6718035 |
| 突 泉 县 | 城镇就业服务股 | 0482-513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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