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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 发布时间:2026-01-15 10:27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至1月25日。
联系电话:0482-7122731
邮寄地址:阿尔山市伊尔施街道天池花园小区对面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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