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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1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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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482-712236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通过顶层规划、股室联动、规范流程,持续提升公开质量与效率,全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卫健委聚焦卫生健康核心业务,明确公开范围与重点,实现信息精准推送。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0条,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共卫生服务、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其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信息9条、疫情防控及健康科普信息13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14条,在账号“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5,确保信息公开与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有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卫健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发布、更新流程,落实“谁起草、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坚持“无解读不发布”,对2件重要政策文件同步开展解读,通过图文解读、问答互动等形式,提升政策知晓度。同时,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卫健委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整合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公开渠道,发布疫情防控、医疗卫生、监督检查、疾病防治等卫健系统政务信息。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健康科普、政策解读等信息35条,阅读量达4370人次;实现公开渠道互补互通,提升信息获取便利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严格落实《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形。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相关政策1次,提升业务能力,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民生领域信息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2、政务新媒体互动性有待加强,公众参与度不高;

3、部分股室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协同配合效率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聚焦公众关切,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视频、图解等群众易懂的方式提升解读实效;

2、优化政务新媒体运营机制,增加互动话题、在线咨询等功能,及时回应公众诉求;

3、强化业务培训与考核督导,压实股室责任,建立信息公开定期通报制度,提升工作主动性与协同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委承办市人大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5件,盟政协提案6件,均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并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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