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08 15:28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项目拟使用明水河镇、五岔沟镇、白狼镇、温泉街辖区内国有土地,土地坐落于明水河镇、五岔沟镇、白狼镇、温泉街铁路沿线。

  一、拟使用土地目的

  本次拟使用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符合公共事业需要。因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用地需求,确需使用国有土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位置

  拟使用明水河镇、五岔沟镇、白狼镇、温泉街辖区内国有土地,土地坐落于明水河镇、五岔沟镇、白狼镇、温泉街铁路沿线。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1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项工作由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各镇街组织开展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入预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含房屋)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周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使用土地机关单位、个人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为期10个工作日。在本公告发布期内,拟使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做好拟使用范围内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共同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告知。

  2026年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