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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2-2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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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政策条件:

1、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标准: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该缴纳的部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办理地点:各级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五)咨询电话:

阿尔山市:0482-277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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