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支持保护方面政策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政策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植户。
【政策标准】在兴安盟下达阿尔山市补贴资金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各镇补贴资金总量与上年保持不变,具体补贴标准按照补贴对象确定的补贴面积以各镇为单位统一标准、综合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总额/补贴面积总和。
【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户。
(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
【政策对象】合法耕地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种植户。
【政策标准】阿尔山市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为340元/亩,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和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依据自治区下达的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量,在减去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的基础上确定。
【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户。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政策对象】阿尔山市境内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含牧民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政策标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根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一般机具测算比例不超过30%,单机补贴限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补贴范围确定上,优先把粮食、生猪、牛、羊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
【发放方式】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旗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
【政策对象】补助作业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耕地深松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土地经营者”)。
【政策标准】补助作业实行定额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最高为25元/亩。
【发放方式】市财政部门将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兑付给土地经营者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有条件的地区直接支付到农业直补“一卡通”账户。
(五)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
按照国家要求,全市继续实行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免征拖拉机号牌费(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用)、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等5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认证检测费用补贴政策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发展绿色食品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全部免收原国家级贫困县、“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业农村部定点扶贫县、农业农村部对口指导环京津贫困县和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贫困县绿色食品申报主体的认证审核费和标志使用费,阿尔山市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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