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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工作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9-0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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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推进“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落实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内容,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实施“六个工程”按照“12135”旅游高质量发展思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重点决策部署落实,全市财政运行整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面对经济形式持续低迷,组织收入困难远超预期,财税系统加强合作,主动作为,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切实履行征管职责,研究解决收入征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税源监控,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实现应收尽收。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发展导向、资金投向,找准发力点,主动对接,积极协调,集聚一切力量向上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2024年,我市争取资金19.64亿元,同比增长2.3%,保持对重点领域财力保障和对经济恢复支持力度。

——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一是绘就“和美乡村”画卷。把乡村振兴作为财政保障重点,全面落实惠民惠农政策,我市全年发放各类补贴资金12,841.35万元,惠及居民6.24万人次。二是民生保障持续改善。推动更高质量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投入5,53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三是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目标任务,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加大教育投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8,368万元。

——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力争债务风险降级。为积极争取退出债务风险橙色预警地区,我市举全市之力,实现增加财力和化解债务双向发力。财力方面,通过多渠道挖掘本级收入,大力处置资源资产,实现本级收入大幅增长,创近三年新高。同时不断向上跑争取,累计争取化债补助资金72,338万元,其中自治区“退橙一批”补助53,106万元、“贴息一批”补助9,249万元、盟级承贷债券置换财力9,983万元,综合财力显著提升。化解债务方面,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当年化债任务的基础上,全年共偿还各类债务本息12.68亿元,大降低我市债务规模。截至2024年底,综合财力和债务余额均已达到自治区既定“退橙”标准,完成“退橙”目标任务。

——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提升建立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相关部门及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逐项对账销号,“治已病,防未病”效果更加明显。市审计局通过督促整改,相关部门共制定出台、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8持续深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强化审计成果运用,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行,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2024年,市审计局完成审计项目22个,出具审计报告26篇。审计发现问题223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79个,已完成整改177个,整改率98.8%;查出违规金额25万元、管理不规范127,55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750万元。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此次重点审计了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编制、“三保”支出保障情况、超长国债资金使用、教育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5,704万元,支出235,794万元,年终结余19,9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6,506万元,支出总计13,37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2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78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6,620万元,年末滚存结18,028万元。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划至盟里统筹管理,导致本级无数据,影响年末滚存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07万元,支出4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5万元。

截至202412月末,阿尔山市债务余额共计481,288.58万元,其中:纳入系统限额内政府债务355,597.9万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25,690.68万元(在隐形债务系统的棚改贷款不计入政府隐形债务),债务率197%。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2024年预算执行审计上下联动事项审计方面

1.改善办学条件资金方面

一是市教育局实施的第一中学体育场改造项目,招标价超过市财政局批复的招标控制价24.11万元;二是第一中学体育场改造项目,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工程款30%的比例,导致项目停止施工;三是第一中学图书购置项目未如期实施,同时绩效自评内容不真实。

2.课后服务补助资金方面

一是5所学校课后服务费未计入其他收入,涉及金额51.31万元;二是6所学校未对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开具税务发票,涉及金额80.07万元;三是6所学校未按规定设置子账户单独核算课后服务费;四是1所学校不符合减免措施对象减免课后服务费,涉及金额0.2万元;五是3所学校符合减免措施对象未减免课后服务费,涉及金额6.16万元;六是6所学校跨学期收取课后服务费,涉及金额12.98万元;七是2所学校扩大课后服务费范围,合计金额17.93万元;八是1所学校课后服务费使用不规范,合计金额6.63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三保”标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227.21万元

2024年,市财政局在保运转范围方面39.45万元标记错误;在保工资范围方面,有187.76万元标记错误。

2.预算约束力不强,款级间调剂较大

2024年市本级决算报表数据显示,当年预算款级变动率高达 50.51%,未严格遵循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资金在不同款级之间随意频繁调剂,预算执行缺乏严肃性。

3.未按要求压缩暂付款规模,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未达到预期目标

2024年,市财政局暂付款清理工作未达到预期目标。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市财政局暂付款余额47,699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了79.3%,未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财政暂付款和压缩财政结转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4.未制定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

2024年,市财政局在使用财政存量资金时,未制定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未明确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将已收回的当年财政存量资金全部支出。

5.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内容不真实

2024年,白狼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房车营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显示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就业人数10人以上”,但截至审计时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就业带动效应实际未产生。

2024年,五岔沟人民政府实施的林下饮品加工项目质量指标与实际脱节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指标“农产品加工质量合格率”“使用产品质量合格率”均为100%,但当年未实现运营

6.市农科局大豆单产提升项目进度缓慢,部分设备未按合同约定交付

2024年11月,市农科局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实施的大豆单产提升项目,总预算2,000万元,中标价为1,993.33万元,已支付1,700万元。截至审计时,部分设备未到位。

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5年上半年,对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至2024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金额346.43万元;二是采购资金预算大量结余,使用效益不高;三是无预算采购,涉及金额412万元;四是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不同科目混合使用,涉及金额19.91万元;五是会计核算方面,2023年至2024年债务未纳入账内管理,涉及金额1,080.92万元;六是超预算采购,涉及金额5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5年上半年,对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4个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收支预算管理不规范

2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175.64万元;3个部门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347.96万元;2个部门无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8.88万元;2个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

(二)实施全面绩效管理不到位

本次审计了4个一级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情况,其中3个部门16个项目自评结果不真实,有的未完成项目指标打成满分、有的数量指标目标值和自评完成数值不一致。

(三)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

1个部门原始凭证不规范,涉及金额527.87万元;1个部门由单位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户,涉及金额30万元;1个部门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涉及金额40.1万元;1个部门账实不符,涉及金额461.37万元。

(四)其他方面

1个部门集采目录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6.97万元;1个部门会计人员调动工作与接管人员办交接手续1个部门超限额保管库存现金5.02万元。

四、重大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上级统审项目审计情况

1.膳食经费及学校食堂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下半年,按照盟审计局统一安排,全市10所中小学校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膳食经费及学校食堂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学生餐中使用深加工食品;二是1所学校挤占学生伙食费用于学校其他交通费、食堂人员工资等支出,涉及金额57.91万元;三是1所学校教职工用餐挤占学生伙食费,涉及金额8.03万元;四是3所学校伙食费收缴不规范,涉及金额162.51万元;五是2所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出入库管理不规范;六是1所学校大额伙食费支出,未经集体决策。

2.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2024年下半年,按照盟审计局统一安排,对乌兰浩特市2021至2023年惠民财政补贴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未完成年度任务,涉及1.25万亩;二是耕地轮作项目未完成目标,涉及0.03万亩;三是乌兰浩特市农技推广中心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发放粮改饲补贴和耕地深松作业补助,涉及金额64.48万元;四是乌兰浩特市农科局审核不严,违规发放增施有机肥示范项目补贴,涉及金额93.91万元;五是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审核不严,违规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184.25万元;六是内控制度建设执行不规范,有的农机经销企业与开具发票企业不一致、有的补贴档案原始资料缺失或者部分档案丢失。

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审计了伊尔施至红星公路修复养护工程7个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总金额57,732万元,为政府节省4,449.5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1个项目变更建设内容、2个项目未办理项目许可证或失效、2个项目未按批复的可研施工;二是项目建设财务管理方面:7个项目未编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1个项目建设支出超投资估算;三是项目建设工程结算方面,7个项目均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供暖企业审计情况

2024年下半年,对我市雪源公司燚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供热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

一是雪源公司和燚源公司均存在生产经营等内部控制数据不真实,无法客观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二是雪源公司和燚源公司均存在原材料出入库管理不规范;三是雪源公司和燚源公司将政府补贴未及时计入收入,涉及金额3,569.35万元;四是雪源公司在没有形成坏账的情况下直接冲减应收取暖费,涉及金额124.15万元;五是燚源公司重复计算收入156.54万元;六是燚源公司用财政拨付的取暖费核销应由村集体承担的取暖费,涉及金额104.88万元;七是雪源公司和燚源公司均存在热源厂建成并投入使用,但至今未纳入账内管理;八是雪源公司和燚源公司均存在取暖费收取不及时,陈欠取暖费收取力度不够。

2.创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下半年,全市各单位近两年创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自来水厂改造项目多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51.12万元;二是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建设手续不健全,有的项目未按批复建设完成;三是部分创区项目编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四是采购程序履行和合同签约不规范。

3.农牧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24年下半年,对我2022年至2023年农牧业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扶贫小额信贷未收回,涉及金额523.13万元;二是部分享受惠农“一卡通”补贴农户备案手续不完善;三是农畜产业发展大会费用管理不规范;四是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未整改问题2个。

、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24年下半年,审计了市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及市丰盛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法人治理结构方面

一是1家公司董事会职责履行不到位,对企业重大决策、重大经济事项未进行董事会议研究;二是1家公司监事会自成立以来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同时董事兼任监事的问题;三是1家公司董事会成员当中无外部董事。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1家公司调入的四辆车和两套房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内管理;二是2家公司购买的设备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账内管理,涉及金额5.28万元;三是1家公司未编制利润分配草案。

(三)内部控制及风险管控方面

一是1家公司绩效发放程序不合规,涉及金额20.3万元;二是1家公司从子公司拆借资金用于日常经营,不符合专款专用,涉及金额423.07万元;三是2家公司未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四)财务核算方面

一是1家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记账、会计信息不及时,涉及金额2,972.44万元;二是1家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核算错误,主要是将购买的商品未销售的情况下提前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导致当期损益不实,涉及金额75.93万元三是1家公司少计实收资本49.4万元;四是2家公司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原始凭证未按规定进行审核。

七、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4年下半年,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残联、五岔沟镇政府、市胜景有限责任公司、市农商公司等5个单位8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是1个单位2个乡村振兴项目未达预期收益,带动就业人数未达标;二是1个单位项目推进不到位,未按约定工期完工;三是2个单位建设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已进行使用,涉及金额22万元。

(二)重大经济风险防范风险管控方面

一是2个单位违规出借资金,涉及金额10.6万元;二是1个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尚有工程款139万元未支付且无资金来源,涉及金额139万元;三是1个单位项目招商运营权选取不当致使8家租户租金受损,涉及金额45.6万元。

(三)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2个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涉及金额51.93万元;二是1个单位购买电脑及A4打印纸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07万元;三是2个单位未缴应缴利息收入,涉及金额9.44万元;四是1个单位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8.23万元;五是1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1.35万元;六是1个单位绩效发放程序不合规,涉及金额12.96万元。

(四)重大经济事项的执行及内控管理方面

一是2个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2.95万元;二是1个单位交接手续履行不规范,交接内容不全面;三是1个国企库存商品管理不规范,出入库材料未经相关人员签字;四是1个国企未对子公司的运营进行有效管理;五是1个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存在现金收缴流程不规范、未制定现金管理制度、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的情况;六是1个国企未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各部门应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不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二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有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年初预算占实际执行的占比,细化预算安排,财政部门要把好预算编制源头关,各部门也要严编细编预算,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预算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构建全过程采购管理机制,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一是各部门要本着“同步编制、分类编制、节俭编制、应编尽编”的原则,编制好政府采购预算,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资金发挥效益。二是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力求实现应采尽采、无预算不采购;同时,需加强评标现场管理,落实监督责任与档案管理制度,并强化合同管理。

(三)强化国有企业管理和项目建设管理,防范化解隐患风险。一是完善国有企业治理制度。要以健全细化法人治理体系为基础,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及执行机制,从顶层设计层面规范企业核心事务的管理流程。同时,各国有企业需同步强化内部监督体系建设,要完善内审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业务链条的内部审计制度为内审工作提供制度支撑二是持续跟踪问效。全力抓好政府投资项目,加强项目从前期论证到建后管护全过程跟踪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协调解决好影响项目进程的突出矛盾,避免项目建设程序倒置。

(四)要切实提高财经法规意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一是各部门合理设置财务岗位,执行财务稽核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二是各部门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严格规范财经活动,建立加强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现财务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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