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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2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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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我市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阿尔山市欢客多超市

、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山药;购进日期:2025717日;抽样单编号XBJ25152202183430056;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阿尔山市欢乐多超市购进的山药在乌兰浩特市小崔蔬菜批发部购进,进货票据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票齐全,且证照都在有效期内。未予处罚。

、采取措施

收到检验报告后,我局紧急出动执法人员,对全市同批次产品进行调查,并积极与乌兰浩特市市场局进行联动信息共享,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告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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