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响应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要求,组织开展了对《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运输等食品安全全链条管理工作指南》以及冷链运输法规制度的深入学习活动。此次学习旨在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对食品安全保障的认识,强化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
在学习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了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重要性,特别是运输环节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一环,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为交通运输部门在食品运输监管方面提供了重要指导。
《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运输等食品安全全链条管理工作指南》则为涉及散装液态食品运输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该意见旨在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意见提出了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加快建立食品贮存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健全食品寄递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健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等多方面的措施。例如,在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方面,提出建立实施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车辆的食品安全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核发食品准运证明,确保专车专用;同时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等。二是《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运输等食品安全全链条管理工作指南》。其内容涉及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三是冷链运输法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规对冷链运输经营资质、车辆设备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如从事冷链运输经营需要按规定取得“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经营资质,并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运输车辆应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等。此外,《食品安全法》也对食品冷链运输过程中的容器、工具和设备的安全卫生要求等做出了规定。会议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规范运输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在交付、装卸及运输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保障散装液态食品的质量安全。
同时,针对冷链运输法规制度的学习,市交通运输局着重强调了冷链运输对于保障易腐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定了在食品冷链物流过程中的基本要求、交接、运输配送、储存、人员和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管理准则,适用于各类食品出厂后到销售前需要温度控制的物流过程。会议要求冷链运输严格遵守法规,确保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符合标准,防止食品因温度问题导致变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过此次学习,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明确了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中的职责,增强了对相关法规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大对食品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实到位,为守护食品安全保障贡献坚实交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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