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各项监管教育措施,确保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近日,阿尔山市司法局联合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对各司法所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重点就外出审批情况、社矫对象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相关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为依据,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外出审批、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开展检查。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执行档案、“正行通”平台定位轨迹记录、请销假纪录、奖惩考核记录等资料,核查是否存在脱管漏管、违规审批、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随机抽取部分司法所进行实地检查,现场登录“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平台核查数据,并对部分在矫对象进行点验。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不规范、思想汇报简单潦草、请销假不规范严格等问题,市检察院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整改意见,各司法所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坚持以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本次活动构建了“检察+执行”监督新模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司法行政机关主动接受监督、配合整改,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有效预防和杜绝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
下一步,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将加强协调联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常态化社区矫正“不停步”“不断档”、检察监督“不缺位”“不松劲”,做到命案防控和安全管理“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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