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多次检查,阿尔山市甜美美幼儿园、阿尔山市起点幼儿园,因办园条件不合格、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无力整改。阿尔山市聪明屋幼儿园,因举办者另有发展规划。经3所幼儿园举办者申请,教育局研究决定注销阿尔山市甜美美幼儿园、阿尔山市起点幼儿园、阿尔山市聪明屋幼儿园的办园资质。
阿尔山市金佳博士幼儿园、阿尔山市爱德家幼儿园,因办园条件不合格,且存在安全隐患,教育局要求幼儿园多次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幼儿园迟迟未整改,经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撤销阿尔山市金佳博士幼儿园、阿尔山市爱德家幼儿园办学资质。
现将注销、撤销名单公告如下:
注销3所民办幼儿园名单:
|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举办者 |
办学许可证号 |
幼儿园地址 |
| 1 |
阿尔山市甜美美幼儿园 |
田秀美 |
115220260000163 |
阿尔山市西口村原小学院内 |
| 2 |
阿尔山市起点幼儿园 |
安美玲 |
115220260000164 |
阿尔山市五岔沟镇棚户区 |
| 3 |
阿尔山市聪明屋幼儿园 |
高玲杰 |
115220260000166 |
阿尔山市安居小区 |
撤销2所民办幼儿园名单:
|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举办者 |
办学许可证号 |
幼儿园地址 |
| 1 |
阿尔山市金佳博士幼儿园 |
高玉艳 |
115220260000162 |
阿尔山市新城街鸿楼 |
| 2 |
阿尔山市爱德家幼儿园 |
赵玲玲 |
115220260000165 |
阿尔山市新城街原一小学对面 |
有关事项如下:
1. 注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3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
2.撤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2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予以撤销。
3.后续要求:请以上5所幼儿园于本决定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事项:
(1)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及所有印章上缴至我局学前教育股。
(2)办学许可证注销(撤销)后,相关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得再以原幼儿园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请各相关幼儿园举办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组织财务清算,并前往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妥善做好幼儿分流、教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善后事宜,切实维护师生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相关办理结果需在9月8日前报送我局备案。
联系地址:阿尔山市教育园区
联系人:扈老师
联系电话:0482-7126227
特此公告
阿尔山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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