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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阿尔山市教育局关于注销3所民办幼儿园撤销2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资质的公告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9-0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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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多次检查阿尔山市甜美美幼儿园、阿尔山市起点幼儿园,因办园条件不合格、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无力整改。阿尔山市聪明屋幼儿园,因举办者另有发展规划。经3所幼儿园举办者申请,教育局研究决定注销阿尔山市甜美美幼儿园、阿尔山市起点幼儿园、阿尔山市聪明屋幼儿园的办园资质。

阿尔山市金佳博士幼儿园阿尔山市爱德家幼儿园,因办园条件不合格,且存在安全隐患,教育局要求幼儿园多次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幼儿园迟迟未整改,经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撤销阿尔山市金佳博士幼儿园、阿尔山市爱德家幼儿园办学资质。

现将注销、撤销名单公告如下:

 注销3所民办幼儿园名单:

序号

幼儿园名称

举办者

办学许可证号

幼儿园地址

1

阿尔山市甜美美幼儿园

田秀美

115220260000163

阿尔山市西口村原小学院内

2

阿尔山市起点幼儿园

安美玲

115220260000164

阿尔山市五岔沟镇棚户区

3

阿尔山市聪明屋幼儿园

高玲杰

115220260000166

阿尔山市安居小区

 2所民办幼儿园名单:

序号

幼儿园名称

举办者

办学许可证号

幼儿园地址

1

阿尔山市金佳博士幼儿园

高玉艳

115220260000162

阿尔山市新城街鸿楼

2

阿尔山市爱德家幼儿园

赵玲玲

115220260000165

阿尔山市新城街原一小学对面

有关事项如下:

1. 注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3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

2.撤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2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予以销。

3.后续要求:请以上5所幼儿园于本决定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事项:

(1)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及所有印章上缴至我局学前教育股。

2办学许可证注销(撤销)后,相关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得再以原幼儿园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请各相关幼儿园举办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组织财务清算,并前往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妥善做好幼儿分流、教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善后事宜,切实维护师生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相关办理结果需在9月8日前报送我局备案。

联系地址:阿尔山市教育园区

联系人:扈老师

联系电话:0482-7126227

特此公告 

阿尔山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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