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2025年失业保险
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 要求,支持企业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现将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益对象范围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二、企业招用时间
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三、补助标准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每人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自主申请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且未通过“免申即享”模式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参保企业,请及时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自主申请,自主申请办理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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