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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8-04 17:31
编号:阿出租许【2025】001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现进行公示。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异议的可在2025年8月8日之前,到本机关申请陈述申辩。
特此公示。
联系人:许洋
电话:0482-2801034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
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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