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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来源:阿尔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2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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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阿尔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变更后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

  地址:阿尔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482-7125500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aescaizhengju@126.com

  附件:阿尔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变更后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分配资金

实施单位

1

阿尔山市五岔沟镇食用菌养殖设施建设项目

587

五岔沟镇人民政府

2

阿尔山市白狼镇乡村振兴赋能增收项目

407

白狼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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