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阿尔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变更后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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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阿尔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变更后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配资金 |
实施单位 |
| 1 |
阿尔山市五岔沟镇食用菌养殖设施建设项目 |
587 |
五岔沟镇人民政府 |
| 2 |
阿尔山市白狼镇乡村振兴赋能增收项目 |
407 |
白狼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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