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界人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证机构正常执业、办理公证事项应当有两名以上公证员。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公证处因不符合法定办理公证事项条件,已暂停办理公证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执业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公证处自2022年5月24日起暂停执业至重新获准恢复执业为止。
二、业务办理指引
为保障群众办理公证业务,阿尔山市司法局积极与兴安盟司法局、兴安盟公证协会协商,在阿尔山地区设立了公证业务代办点(兴安公证处便民法律服务中心)。
在暂停执业期间,阿尔山市辖区公证业务由兴安公证处便民法律服务中心办理。需办理公证的群众,请前往兴安公证处便民法律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兴安公证处便民法律服务中心地址:阿尔山市林海街内蒙古农商银行伊尔施支行三楼(杜鹃山庄对面、阿尔山林业局西侧);联系电话:13204828258(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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