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旅游接待设施设备改造提升
专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背景
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提振消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重点旅游城市消费提档升级、改善接待服务条件,按照盟委、行署部署要求,针对阿尔山市开展消费促进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目标
1.提升旅游接待质量:推动涉旅企业更新老旧设备,优化住宿、餐饮、公共设施环境。
2.促进家电家居消费:定向支持合作企业销售,拉动相关行业增长。
3.降低涉旅企业成本:通过补贴降低采购成本,鼓励企业加快设施升级。
三、活动时间
1.活动期限:即日起至12月30日结束(或至200万元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2.补贴申请期限:供应企业需在确认采购交易完成(以合同执行及开票为准)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补贴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补贴对象及适用范围
1.补贴发放对象(供应企业):依法在阿尔山市登记注册、具备良好信誉的家电、家居类销售企业。入选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向采购方(涉旅企业)独立开具合法有效销售发票的能力;具备与政府指定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的能力;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在失信惩戒期内;经营状况稳定,具备充分的市场供应保障能力,网点布局合理;具备规范的财务支付、库存管理及交易台账记录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配备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POS机等)及专职工作人员。
(经前期征集遴选,已确定符合条件的三家企业为:阿尔山市沙果商贸有限公司、兴安盟旭研商贸有限公司、阿尔山市奕马装饰有限公司)
2.适用采购方(涉旅企业):阿尔山市域内登记注册、致力于提升旅游接待水平的酒店、民宿、餐饮等旅游接待企业。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且所采购产品需专项用于其自身旅游接待设施的更新改造项目。
3.适用产品范围:
家电类(19类):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投影仪)、空调(含空气源热泵)、电脑、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微波炉、热水器(含壁挂炉)、洗碗机、净水设备(软水机、饮水机)、电饭煲(电压力锅)、衣物护理设备(熨烫机、挂烫机)、清洁电器(扫地机、拖地机、洗地机、吸尘器)、蒸烤设备(蒸烤一体机、蒸箱、烤箱)、空气炸锅、空气改善设备(空气净化器、新风机、加湿器)、烹饪小家电(电蒸锅、电热水壶、养生壶、电火锅、电饼铛、电磁炉)、电暖器。
家居类(4大类、39种):
装修材料类:木地板、瓷砖、暖气片(含地暖、壁挂炉)、乳胶漆、壁纸、集成吊顶、集成墙板、石材、门、窗;
卫生洁具类:浴室柜、面盆、浴缸、坐便器、水龙头、淋浴器、拖布池、洗菜池;
家具照明类:床、床垫、床头柜、沙发、茶几、餐桌、餐椅、电视柜、衣柜、鞋柜、斗柜、儿童学习桌、灯具、墙体亮化;
智能家居类:智能床垫、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照明、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可视门铃、安防监控设备。
所有补贴产品须为具备规范EAN-13条码的商品。
五、补贴标准
1.补贴比例:按涉旅企业采购适用产品实际支付金额的30% 给予补贴。单个采购方(涉旅企业)在整个活动期间累计获得的补贴上限为40万元人民币。补贴资金总额上限为200万元人民币,由供应企业(销售方)申请并获得。本活动采取补贴总额、单户限额双重控制。
2.补贴方式和流程:先采购后补贴,涉旅企业向入选的供应企业采购适用产品,完成交易(签订合同、付款、收货、开票)。供应企业收集汇总其与涉旅企业的有效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合法发票、付款凭证、货物签收单/安装验收单、包含补贴产品的详细销售清单及完整的交易台账)。供应企业按规定时限(交易完成后30日内)向活动组织实施部门提交完整的补贴申请材料。组织实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含必要的现场核查)。审核通过的,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补贴资金拨付至供应企业指定银行账户。
六、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协会、景区管委会等渠道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利用政府网站、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及合作企业卖场设置“旅游设施改造专项补贴产品专区”等方式,加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精准触达目标企业群体,提升参与积极性。
七、资金管理与监督
1.加强资金监管。设立专项补贴资金账户,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透明合规使用。建立健全多部门数据比对校验机制(税务发票、银行流水、实物核查等),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风险监测识别,重点防范虚开发票、伪造交易、空转套取、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对查实存在不履行公开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骗取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依法依规追缴补贴资金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适时公布违规问题查处及补贴发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规范市场秩序。供应企业须确保向涉旅企业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不合格商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处理涉及产品质量、交易欺诈、套补骗补等投诉。加强部门协作,对活动期间消费品质量进行重点监管与抽查,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3.压实经营主体及平台责任。供应企业: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合同、发票、台账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交易真实有效,商品质量合格,价格透明;妥善保存相关原始凭证至少5年备查;承担防范套补骗补的主体责任。出现消费者因补贴政策与商品不一致纠纷等问题,承担主要协调解决责任。采购方(涉旅企业):确保采购产品用于自身旅游接待设施的真实改造,配合必要的核查工作。
八、附则
1.本方案由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阿尔山市财政局联合实施。
2.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对本方案细则进行调整,由主办方报阿尔山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阿尔山市政府授权部门)所有。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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