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5〕20号)要求,结合职责职能,对涉企行政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形成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清单》,现予公示。
附件: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总表)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起止时间 | 检查重点 | 报送股室 | 备注 |
| 1 | 对药品经营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市药品经营企业 | 经营环节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
| 2 | 对医疗器械的经营活动以及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的行政检查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卫生室 | 日常检查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
| 3 | 疫苗储存运输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疫苗接种单位 | 2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疫苗流通使用储存运输环节 |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 |
| 4 | 对麻醉药品使用、储存活动的行政检查 | 《麻醉药品监督管理条例》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市医疗机构及卫生院 | 跨部门检查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麻醉药品使用环节 |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 联合公安、卫健委 |
| 5 | 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个体诊所、 村卫生室 |
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药品使用质量安全 |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 |
| 6 | 对化妆品经营的行政检查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妆品经营单位、理发店、美容美发院 | 日常检查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化妆品质量安全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
| 7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中华人民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进行检查。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取得特种设备使用、充装单许可资格且住所地在阿尔山市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充装单位 | 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1次/户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特种设备充装、使用情况 | 质量综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开展 | 与应急管理局跨部门联合检查一次,由应急管理局牵头 |
| 8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住所地在阿尔山市辖区内从事地产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 | 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抽查达到:A级1次/户、 B级1-2次/户、C级2-3次/户 、D级3-4次/户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日常检查 | 食品生产流通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 | |
| 9 | 食品生产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住所地在阿尔山市辖区内从事地产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 | 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抽查达到: A级1次/户、 B级1-2次/户、C级2-3次/户、D级3-4次/户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按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日常检查 | 食品生产流通管理股 | 与应急管理局联合检查一次 |
| 10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流通环节食品销售、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食品销售者。2、特殊食品及保健食品销售者;3、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 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抽查达到: A级1次/户、 B级1-2次/户、C级2-3次/、D级3-4次/户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资质合规性、进货查验、食品贮存、标签标识、过期食品处置;网络销售备案义务履行;2、婴幼儿食品追溯体系;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冷鲜肉检疫证明;乳制品保质期及注册信息一致性等。3、入场销售者资质审查、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经营环境及进货查验记录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双随机抽查,重点领域监管 |
| 11 | 食品经营(餐饮)单位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 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抽查达到: A级1次/户、 B级1-2次/户、C级2-3次/户、D级3-4次/户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法规规定落实情况。食品经营许可合规性、原料控制、加工过程、餐饮具消毒、网络餐饮线上线下一致性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
| 12 | 殡葬领域专项检查 | 《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殡葬服务机构、殡葬用品销售店铺 | 专项检查+双随机(联合民政局)1次/户 | 现场检查 | 2025/05/01--2025/08/31 | 经营资质合法性、收费标准公示、服务规范性;殡葬用品明码标价、禁止封建迷信用品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 |
| 13 | 对假冒专利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或虚假标注专利号、虚假宣传专利产品的企业、个体户 | 不定期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或虚假标注专利号、虚假宣传专利产品 | 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股 | |
| 14 | 对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专利企业 | 双随机抽查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股 | |
| 15 |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检查 |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检查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个体户 | 不定期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旺销商品、酒类、餐饮、专卖店 | 知识产权股 | |
| 16 | 对商标使用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商标企业 | 双随机抽查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进行检查 | 知识产权股 | |
| 17 | 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行政检查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人、2、经营者 | 双随机抽查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 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检查 | 知识产权股 | |
| 18 | 对电子商务活动的行政检查(1.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核验真实信息的监管,2.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保管的监管,3.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证亮照的行政检查)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网络交易经营者检查 | 双随机方式1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 | 工商行政管理股 | |
| 19 | 对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行为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旅游市场、集贸市场、海味店、花鸟集市、网络经营单位 | 检查频次根据牵头部门确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活动。 | 工商行政管理股 | |
| 20 | 对广告活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单位或组织) | 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抽查1次/年 | 非现场监管(广告监测)、现场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导向广告 | 工商行政管理股 | |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发布者(单位或组织 | 涉及民生及消费领域“医疗、药品、房地产、教育培训、食品、养老、就业”等重点类别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 |||||||||
| 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 APP、公众号、网红直播间等 | |||||||||
| 21 | 对经营者价格活动的行政检查(1.对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2.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水电气暖、电信、交通运输等公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能源、粮食、教育、医药、旅游、房地产、酒店等民生领域经营者;节日市场、重要民生商品服务经营者。 | 1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违规收费 | 工商行政管理股 | 1.如某领域涉及专项检查,按专项方案实施检查; 2.如某领域或某行业涉及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联合检查方案实施。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分别设置不同抽取比例,加大高风险、较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力度。 |
| 22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要民生领域商品服务经营者 | 1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虚假宣传 | 工商行政管理股 | 1.如某领域涉及专项检查,按专项方案实施检查; 2.如某领域或某行业涉及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联合检查方案实施。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分别设置不同抽取比例,加大高风险、较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力度。 |
| 23 | 对认证认可活动的行政检查、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获证组织 | 双随机抽查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核查认证文件,检查产品标识合规性 | 质量综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 |
| 24 | 对使用计量器具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使用计量器具单位 | 专项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在用计量器具检定情况 | 质量综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 |
| 25 | 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行政检查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定量包装商品经营者 | 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标注,标注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缺斤少两情况。 | 质量综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 |
| 26 |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市共有2家检验检测机构,由自治区和盟局做完双随机计划后,对其他企业全覆盖检查。 | 双随机检查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保持情况;是否存在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检验和空档期出报告情况;是否存在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情况等。 | 质量综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 |
| 27 |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且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4家 | 双随机抽查1次,日常监督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是否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生产 | 质量综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 |
| 28 | 对企业登记事项检查、对企业信息公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1月1日之前登记成立的企业 | 已登记的企业 | 现场检查和非 现场检查 |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 |
工商行政管理股 | 跨部门联合检查配合检查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事项,抽查比例牵头部门确定 |
| 29 | 对职责范围内旅行社的行政检查 | 《旅行社条例》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旅游行业企业 | 双随机抽查1次 | 现场检查和非 现场检查 |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 虚假宣传、明码标价、格式合同 | 工商行政管理股 | |
| 30 |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房地产企业、校外培训机构等 | 双随机抽查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 虚假宣传、格式合同、反不正当竞争等 | 工商行政管理股 | |
| 3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羊绒制品(羽绒服)、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等民生领域 | 日常检查最多2次/户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落实“两个规定”情况,产品标识信息,是否有产品合格证 | 质量综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 |
| 32 | 对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政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日常抽检检查:年度最多2次/户(10批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 质量综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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