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尔山市2025年中草药种植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政办发〔2025〕2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阿尔山市2025年中草药种植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阿尔山市2025年中草药种植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阿尔山市2025年中草药种植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牧厅《关于报送2025年中央、自治区巩固成果任务衔接资金预算需求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衔接资金效率,使脱贫户(监测户)增加收入,结合阿尔山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充分调动脱贫户(监测户)开展中草药种植的积极性,促进中草药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紧紧围绕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基础,坚持以脱贫户(监测户)为主体,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的原则。本方案旨在通过政策扶持,引导支持脱贫户(监测户)中草药种植,提升中草药种植的规模、质量和效益,推动中草药产业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经济发展的优势产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质高效、依法依规原则。把促进脱贫户(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作为根本原则,严格遵守自然资源、农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坚决防止乱占基本农田现象出现。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从实际出发,挖掘适应本地优势品种,坚持既要尊重农户意愿,也要注重抱团闯市场思路,制定全市重点发展中草药目录供脱贫户(监测户)选择。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
四、奖补标准
对2025年中草药种植的脱贫户(监测户)按照“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贴。最高补贴每亩不得超过本方案奖补目录成本标准的80%;每户补贴不得超过30000元。
五、实施步骤
按照市级统筹,镇级为实施主体,村级抓落实原则,每个镇要以镇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程序为:
(一)制定实施方案。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编制全市中草药种植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后印发至各镇。各镇根据市级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镇级实施方案,并报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备案。
(二)宣传动员。各镇和各村(社区)通过发放宣传单、微信群发布、村(社区)响广播、进村(社区)入户讲解等方式宣传奖励补助政策,确保所有脱贫户(监测户)了解奖励补助范围、标准、申报流程、补助资金发放等主要内容,积极参与其中,通过中草药种植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
(三)户申请。根据市、镇奖补项目实施方案规定,脱贫户(监测户)自行填写《中草药种植意愿计划表》,并向村(社区)委会提出申请。
(四)村(社区)申报。村(社区)将脱贫户(监测户)中草药种植意愿汇总后,形成村(社区)《中草药种植意愿计划表》,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连同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中草药种植意愿计划表一并报送镇审核。
(五)镇审核。镇级将各村(社区)上报的村(社区)中草药种植意愿计划形成汇总表,经镇党委会议审核通过后,镇级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表报送至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各镇按照实施方案和村(社区)中草药种植意愿计划表,指导村(社区)委组织脱贫户(监测户)自行实施。其中,对于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可在产权不变基础上,通过代种代管等方式组织其他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建设,其补贴资金归脱贫户(监测户)所有,后期经营收益分成由脱贫户(监测户)和经营者自行协商解决;脱贫户(监测户)如租赁一般户土地进行中草药种植,必须签订土地租赁协议。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要发挥行业部门作用,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项目实施完成后,村(社区)要对各脱贫户(监测户)种植中草药项目进行初验,验收时间原则上为8月31日前,验收通过后,由镇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种植中草药项目逐户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在初验结束后5日内进行,并将审核结果在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时间5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镇级审核报告和《中草药种植项目补助明细表》,报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备案。必须是当年种植的且整体时间在9月30日前完成。
(七)市级抽验。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各镇验收合格的中草药种植户,按照项目实施的品种、规模、补贴额度、管理机制等方面按照30%的比例组织抽验,根据抽验情况兑现具体补贴,通过银行账户发放到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中草药种植奖补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激发广大农民和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奖励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各镇及时将奖励补助资金计入脱贫户转移性收入中的产业奖补,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中有增。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镇要加强中草药种植奖励补助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控制骗补、套补现象发生。对于骗取、套取奖励补助资金的脱贫户(监测户),一经查实,将收回已补对象的奖励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中药材种植成本概算表
单元:元
| 序号 |
中药名称 |
每亩成本(从种植到销售) |
| 1 |
赤芍 |
1000 |
| 2 |
防风 |
850 |
| 3 |
返魂草 |
10000 |
| 4 |
金莲花 |
200 |
| 5 |
黄芪 |
700 |
| 6 |
黄芩 |
1950 |
| 7 |
苍术 |
2750 |
XXX镇XXX村(社区)中草药种植意愿计划表
| 户主姓名 |
是否脱贫户(监测户) |
种植中草药种类 |
计划种植数(亩) |
是否本人土地 |
是否有土地租赁协议 |
备注 |
中草药种植项目补助明细表
单位(公章):
| 户主姓名 |
是否脱贫户(监测户) |
中草药种类 |
实际种植数(亩) |
镇级是否验收 |
验收是否合格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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