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阿尔山市财政局关于变更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变更后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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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阿尔山市财政局关于变更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变更后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配资金 |
实施单位 |
| 1 |
桦树汁产品包装升级项目 |
9 |
五岔沟镇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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