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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 准迁证办理 干部职工调动户口迁入

来源:阿尔山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2-2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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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办事层级:派出所;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各盟市规定工作时间;跨省通办需9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辖区派出所、内蒙古公安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办理条件: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申请在城镇落户;

  申报材料:1、具有调配权的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文件。2、申请人户口簿及拟落户地户口簿;

  收费标准:免费;

  备注:可申请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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