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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1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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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联系(0482-712115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联动、协同发声,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政务服务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2.公开的途径为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视频号。网站公开175条信息,通过新媒体发布290条,其中微信公众号279条,视频号1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落实了我局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保密制度,并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敏感信息、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整改工作要求,设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开设信息公开目录、救灾领域、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灾害事故救援等专题专栏5个。

本年度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议、行政诉讼。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改进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二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三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未承办建议和提案。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加强媒体矩阵管理。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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