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1-13 15:36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7185532)。

  一、总体情况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优化公开方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阿市要闻”栏目共采编信息267条,“通知公告”栏目共发布公告、公示、文件等56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文件7条,其他文件9条;政策解读19条;制作政府公报4期;今年共办理“市长信箱”网民留言121条,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切实执行《条例》相关要求,继续夯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形成全过程可查询、能追溯的管理模式。健全联动协调机制,畅通受理渠道,高效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市政府办公室全年共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4件,办结3件,转结下一年办理1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主要涉及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等方面政府信息。已全部严格办理,并完成答复工作。未收到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明确主要领导承担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由责任股室具体执行。在信息发布流程上,严格遵循《条例》要求,所有上网信息均需履行完备的审核程序,未经审核严禁发布。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发布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层级明确职责,层层把关。同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全方位保障信息发布具备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与安全性,维护政府信息发布的高质量水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完成市政府网站改版工作,5月20日,全新面貌的市政府网站正式上线,以更优的用户体验、更丰富的内容、更强大的功能,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安排专人维护政府网站工作,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继续加强政府门户和政务新媒体网站日常监管。通过不定期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现存主要问题

  1.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一些单位主动公开重点不够突出,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实施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确保工作常态化。二是持续推进“五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对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加大重视程度,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阿尔山市政府办公室承接自治区人大议案1件、政协提案2件,盟政协提案35件、均已按时督办完成并公开。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办根据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一是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二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