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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1-13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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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教育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尔山市 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482-7124113)。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阿尔山市教育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上级总体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教育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阳光政府的重要抓手,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推进、考核。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信息化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同时,将应公开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和有关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承办、其他股室配合的工作机制。

(一)主动公开情况

教育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教育相关信息,包括招生、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考试、学生资助、义教阶段办学、幼教情况、京蒙教育帮扶、重点工程项目等。2024 年在阿尔山市政府网站公开教育信息80 条,在微信公众平台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323 条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 年教育局全年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领导重视、部门协同,确保需公开的文件、会议信息等内容发布全面、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 年,教育局信息公开做到了信息发布准确、按时,及时更正错误信息。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反馈并解决运行中的问题。还召开专门会议落实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进行日常监测及信息收集、整理、公开工作,保障信息及时、准确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教育板块信息更新及时性有待提高,存在超时更新现象;稿件审核不够严谨,有错字、敏感字、用词不规范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1.信息更新方面:

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更新时间表,明确规定各类教育信息的更新周期。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设立信息更新责任人制度,每个板块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与更新工作,定期对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未能按时完成更新任务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稿件审核方面:

完善了稿件审核流程,实行 “三审三校” 制度。初审对稿件内容进行初步筛查,二审重点检查稿件中的专业知识、用词规范以及是否存在敏感字等问题,三审进行最终把关,确保稿件质量。每一审校环节都有明确的审核标准和责任划分。

加强了审核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审核人员参加语言文字规范、政策法规解读等方面的培训课程,提高审核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同时,建立审核人员考核机制,对审核质量高、发现问题多的审核人员给予奖励,对审核出现失误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加强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按照相关规定,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 年承办市人大建议0件,市政协提案3件,均按规定答复。

三)其他事项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教育实际落实公开事项,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相关政务服务信息。还开展了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扩大双减监督员队伍,创建双减示范小区,组织学校投稿等工作,发挥了良好的监督宣传作用。下一步,教育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培训机构办学,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加强校外培训监管,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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