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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财政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1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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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尔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开 (http://aes.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482-71255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阿尔山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按要求及时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先审后发”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有关要求,我局持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审查,结合本地区财政实际情况,持续公开财政工作动态方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监督。2024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29条,通过公众号发布信息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找出短板与不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创新监管方式,推动信息公开常态化。增强财政领域相关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公开公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办事服务水平。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统一对外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总协调。二是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各股室和三级单位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三是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

  2024年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工作人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二)改进情况。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聚焦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切实加大财政直达资金、涉农惠农补贴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及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便民服务功能,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加强队伍管理,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承办市人大建议9件,市政协提案2件,均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并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开率100%。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对表严格落实。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财政工作信息。二是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更新财政预决算信息。三是定期研判存在的问题,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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