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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1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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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到2024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联系(电话:0482-712273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盟及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在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栏目发布生态环境信息24措施及实施情况信息23条,环境质量信息26监督检查信息29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公开政府信息530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2024年度未发生安全、泄密等事故。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门户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生态环境栏目,政务新媒体2分别为微信公众号及官方微博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公布生态环境局重点工作建设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公开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股室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二是严格落实制度,以制度规范流程,明确公开范围与时效,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优化监督举措,对内定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外接受阿尔山市委和政府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符合规定,多举措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透明。本年度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不够规范,个别文章存在标题没有统一情况。二是生态环境信息发布质量与公众需求间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制定统一的信息标题格式标准,在文章发布前,对标题及全文内容进行严格的规范性审核。二是提升生态环境信息质量,广泛收集公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确保发布信息精准对接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承办市人大建议1件,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并及时在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在阿尔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引领下,立足生态环保本职,脚踏实地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其一,全方位拓宽信息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联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编织起生态环境资讯的传播网络其二,依据专业标准与本地实际,编制并公开发布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三,内外合力提高信息品质。对内积极参加政务服务局组织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对外优化发布内容,增强文章可读性与实用性,为阿尔山市生态环保事业筑牢政务公开根基,携手市民共创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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